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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特別條例絕非「遠雄條款」

新聞稿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5日審查「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通過部分條文,該條例草案係仿效國外機場之經營模式,例如日本關西國際機場與荷蘭史基波機場(以政府持股之公司型態方式營運)、美國達拉斯機場(以結合周邊城市共同參與之達拉斯管理委員會方式營運),各國皆朝彈性化之組織型態,以兼顧經營效率與公眾利益方向為之,我國仿效先進國家之運作機制,引進民間活力參與機場營運,在企業界頗受好評。報載交通部官員認為桃園機場特別條例是「遠雄條款」顯為誤解,對於戮力推動本條例,藉以提升國家競爭力之桃園縣朱立倫縣長與桃園縣籍立法委員亦不公平。朱縣長具有前瞻性的作為,為提升國家競爭力與前途在努力,更為2300萬人前途與就業做事者,如此誤導是很不公平的事。

 

台灣曾為四小龍之首,如今淪為四小龍之末,當世界各國講求國際競爭力之時,均以『速度』與『創新』為主的航空機場為主軸,積極發展自由貿易特區。例如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時,韓國受到風暴影響,每人國民所得僅7,355美元,10年後的今天已突破2萬美元,成長接近200%;而台灣1997年每人國民所得為1.22萬美元,現在1.65萬美元,只成長35%,成長速度差距很大,更何況,韓國人口比我們多一倍,否則其成長速度會更快。以韓國仁川國際機場自由貿易園區為例,對照地理位置比台灣自由貿易港區差很多,但整個自由經濟區域占地約211百公頃(可再擴充到6萬公頃,相當於台北市2.72萬公頃的2.2),涵蓋了加值、研發、運籌、物流、商務、展示、金融、學校、醫院、休閒、生活等各種機能。園區內的貨物,除可享受免除關稅、煙酒稅、交通稅、教育稅外,並享有附加價值稅零稅率的優惠待遇,目前已經有世界各國外商30餘家及國內300多家廠商進駐,投資金額已高達2000億美金(不包含土地及高速公路、捷運、跨海大橋等基礎建設),也因此帶動韓國超強的經濟競爭力,今年國民所得已超過二萬美元了。該園區內企業也可以BOT方式投資物流、製造等設施,進駐園區的外國投資企業,可獲得57年的租稅、土地使用費等減免。

 

而為擴大建設,韓國政府更建造仁川港口和機場相連的專用物流道路、跨海大橋、大眾捷運等公共設施,以聯結仁川港和仁川國際機場相關園區,打造更便捷的自由貿易特區。韓國近期又應用北韓開城勞動力優勢(開城平均薪資50美元/月,首爾平均薪資1500美元/月,開城平均薪資為首爾的1/30),設置自由貿易加工區,貨物經過鐵路及高速公路約1.1小時車程至仁川組合韓國重要零組件加值後再出口,充分實現營運效益。現在第一期已經完成66平方公里,緊接著第二期計畫,韓國新總統更提出要興建5個更大的自由經濟特區。韓國政府結合仁川機場、釜山新港、光陽港等地區作為指定經濟特區,以建立跨國企業的亞洲商務中心。韓國政府和機場當局非常重視機場周邊地區的商業開發,提出要將機場建設成空港、海港、資訊港、商務港和休閒娛樂港為一體的五元港,以加強非航空收益,增強機場的綜合競爭力。

 

迄今全世界已有700多個自由貿易港,各國仍積極建立自由貿易港區,在美國、荷蘭、新加坡、日本、韓國、菲律賓、中國大陸、香港等國家地區均持續積極建置,像愛爾蘭開拓自由貿易港區的發展與經濟等政策改革後,GDP連續六年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曾經達到11.5%。現在連越南都要興建一個佔地5,700多公頃的機場,是桃園機場的五倍大,而我們台灣還要空轉內耗嗎?

 

基於台灣先天的地理優勢,台灣必須建立為亞太區域之營運中心,不僅能因應東亞經濟發展之新方向,更能掌握全球產業之趨勢變化,以有效發揮台灣產業之特色,才能吸引外資,鼓勵資本回流,維持我國之競爭力。為實現此項區域營運中心之定位,善用台灣地理優勢,並結合高效率的運輸服務系統,實為不可或缺的策略。

 

為達成以桃園國際機場之運輸功能,帶動台灣成為區域之營運中心,就必須提升目前桃園國際機場仍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轄下航空站的地位,並賦予其高度專業自主權,始能迅速有效率地達成空運目的,並機動有效地發揮經濟發展領頭功能。另人員及貨物快速流通,是促進對外貿易經濟發展活絡重要關鍵;厚實的產業基地,則為支援機場運量的堅實後盾,未來桃園機場特別條例完成立法後,將有效達成(一)、導入企業專業經營精神以及(二)、統合原本分立之機場管理與周邊產業開發等兩大目標。機場活化、提升國家競爭力之舉措遭嚴重誤解,實非人民、企業界之福。

 

事實上,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屬於BOT案,土地是政府的,遠雄仍只是收廠商進駐租金與倉租勞務服務費而已,加值園區更是在替政府打工,由我們民間出資金興建又招商,讓回來投資進駐的廠商賺錢,政府有稅收、又解決失業率大家有工作。遠雄配合行政院經建會的重大經建政策,投入自由貿易港區的開發計畫,完成後總建築面積35萬建坪,可儲運120萬噸貨運量,其中加值園區有25萬建坪,可提供25000人以上的就業機會,每年可創造8000億元以上的經濟產值,其他附加效益包括國內上、下游產業設置研發、生產單位,更能倍增就業機會與政府稅收,因此,桃園機場特別條例受惠的是整個國家與人民。

 

在全球化國際化與地球村的經濟發展趨勢下,全世界的經濟體系已朝向無國界的區域經濟合作模式開展,如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非洲聯盟等,尤其在WTO自由經濟的體制下,各國相互簽訂貿易協定、取消關稅障礙,使得經貿往來更加熱絡。東協十國加三、十國加六均沒有我們,且台灣與各國要簽訂FTA也極困難,現在連金鑚十一國也沒有我們,如果再不積極建構航空城經貿特區計畫,我們將被邊緣化!!

 

遠雄希望中央政府與立法院共同努力,以自由貿易港區作平台,運用台灣產業鏈優勢,發展高附加價值轉運服務,提昇競爭力、商機、效益,成為實際高附加價值的加值島。把最核心、最關鍵、最具附加價值的生產技術留在台灣,資金留在台灣,更能促使上下游廠商、重要零組件也在台灣設廠生產,增加就業機會,發揮【經濟成長的乘數效應】,政府將可增加數倍稅收,為台灣再創經濟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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